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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 全区7个地市、11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 来源: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27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区7个地市、11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地区(311村)荣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5个地(市)、22个县(区)、281个乡(镇)、2318个村(居)获得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据介绍,一直以来,西藏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施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3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划定并严守“三区三线”,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完成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督察制度、保护与修复制度。西藏生态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高原大地处处呈现绿水青山相映美、金山银山幸福长的美丽画卷。

数据显示,目前,南北山绿化工程完成营造林30余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8.02%,建成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到全区面积的36%;藏羚羊种群数量已超过30万只,黑颈鹤增加到1万多只,西藏马鹿已超过800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达到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域标准,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区50%以上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优先保护单元占全区国土面积的90%以上,清洁能源建成和在建电力装机1371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40.5%,生态系统年碳汇量达4700万吨二氧化碳,川藏铁路等绿色工程赋能全区高质量发展。

同时,生态富民利民效应持续释放。2016年至2023年,年均为群众提供生态岗位50多万个,226.22万农牧民享受草补政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