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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绿色幸福林芝

发布时间:2022-07-26 作者:林芝市人大常委会 周传峰 来源:西藏日报

《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实施以来,林芝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林芝市委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人大、政府均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设立办公室,统筹抓好日常工作。制定林芝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坚持定期检查、跟踪落实、季度通报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协助单位紧紧围绕重点任务,主动作为,细化举措,逐条逐项分解落实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林芝市坚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多措并举,推动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条例》纳入学习重点,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宣讲活动。各级学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党校培训内容。各级人大将其纳入业务知识学习的重要议题,通过举办学法讲堂等方式,逐条逐句对《条例》进行学习。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学习117次,举办培训班7期。同时,坚持发挥文艺作品的宣传作用,创作《四季如春的林芝》《林芝是个好地方》等歌曲,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1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讲,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自觉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工作。以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为主线,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示范创建行动,率先在全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工作制;设立市县级林长291名;深入推进公路沿线绿色廊道建设、乡村四旁植树国土绿化;大力推进生态产业项目建设;加强生物生态安全保护等。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作为立法重点,制定《林芝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至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就达到5件。对《林芝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协同开展雅鲁藏布江林芝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政府部门制定《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林芝市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开展中央、自治区、林芝市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察,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生态公益林政策落实情况和森林防火调研,每年定期听取和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健全完善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机制,推动林芝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