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发布厅>公示公告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 来源:西藏林芝网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二届〔2022〕第6号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经林芝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6月24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林芝市2016年至2020年,顺利实施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取得了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理稳步推进、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的显著成就。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夯实中国之治在西藏成功实践、在林芝生动体现的法治根基,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确保“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工作走在全区前列,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形成更加浓厚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主义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市委“11364”发展思路和服务保障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突出普法重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民法典,在全社会弘扬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法治理念,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围绕西藏稳定大局,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推动构建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围绕公共安全,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避险和安全生产能力,促进健康林芝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宣传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权益保护、军人军属权益保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城乡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围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围绕乡村振兴,大力宣传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聚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以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在全区前列为目标,大力宣传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走在全区前列为目标,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接轨化营商环境;聚焦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走在全区前列为目标,大力宣传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保护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促进生态保护同民生改善相结合,夯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法治基础;聚焦创建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以助推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区工作走在全区前列为目标,大力宣传促进边境稳定繁荣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边民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

三、聚焦重点对象,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年度述法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坚持深入开展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持深入开展农牧民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移风易俗、摒除陈规陋习。坚持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

四、深化普治融合,不断夯实法治根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以边境村(居)、易地扶贫搬迁点、社情民意复杂村(居)为重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比活动,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优化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寺规僧约。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实现规范有序发展。加大信访普法工作力度,教育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五、推动守正创新,持续增强法治质效。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坚持以案普法力度,落实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和解读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鲜活性和易接受性,增强普法对象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

六、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扛起法治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实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决议,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审议工作报告及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