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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建设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林芝市户籍制度改革出新招

发布时间:2023-09-04 作者: 来源:西藏林芝网

人作为经济社会最活跃的要素,其自由度决定着一个社会的开放度和活跃度,是开放型社会最基础的标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放开落户限制,有利于吸引人口、留住人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实践中最明确的体现,是林芝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有效举措。

人口自由迁徙和自由流动,正在成为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营造创新发展环境的必要前提。林芝市积极响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把从政策上破除落户障碍作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系列部署,着力打造“政策放开、落户便捷”的户籍管理模式,制定印发了《林芝市全面放开城区落户限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于202373日全面放开城区落户限制。

“低门槛”任你落户。《细则》明确,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林芝从业、居住生活的自然人,在本市各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合法稳定就业的,即可申请登记当地常住户口,实现了“低门槛”落户,基本做到“想落尽落”。目前,全市已完成落户112人,已办理准迁157人,其中租房类21人、务工类90人、经商类37人、购房类9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工作人员说:“落户限制放开以来,来办理落户业务的群众相较以前增多了,近几天办理手续多数是来林芝打工的外来务工者,大家的反响都很强烈,充满了喜悦。”

门槛低了,办理落户的人自然就多了,那么办理落户的工作程序和效率就显得格外重要,办得好不好,办得快不快,老百姓心里有“一块表”,计算着政府的“速度”。

“程序简”为民省事。《细则》要求,办理落户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只需如实填写“落户申请表”一张表,即可申请办理落户,且凡符合落户条件的,当场就能受理,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也会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补充的手续。同时,市公安局初步研究起草了落实《细则》的工作指南,并于81日在各县(区、市)公安局户籍部门试点执行。完成落户办理的市民李先生说:“多年前来了林芝之后感觉林芝非常好,所以我一直都想落户林芝,但是由于以前对落户政策不够了解、程序也相对比较复杂,一直没有办理成功。现在林芝出台了《细则》,办理起来相当方便,也不需要任何费用,我抓紧来办了。”

落户办理好了,相配套的保障措施也要健全和跟上,不能让老百姓把户口落下来了,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政策保障。落户后,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老百姓心里还有“一杆秤”,称量着政府的“心意”。

“措施好”圆城市梦。《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户籍制度相一致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全面保障户籍人口各项权益,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提供、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同时,依法保障市域内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虫草采挖、工程承包、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权益和赋予农牧民的特殊优惠政策。来自四川的个体户罗先生说:“来了西藏已经二十年了,今年落户政策放开以后,我们一家终于在林芝落了户,子女在这边上学更方便了,终于成为真正的‘新林芝人’。”

全面放开城区落户限制是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重要举措之一,必将进一步促进林芝市常住人口市民化、户籍人口城镇化和劳动力资源、人才有序流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林芝城市吸引力,全面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