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召开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暨第二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12 作者: 来源:西藏林芝网

4月6日,林芝市召开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暨第二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达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珠多吉、市政协副主席旺东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中次仁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在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第一次、二次推进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敖刘全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在二届市委第15次常委会会议上关于“三区一高地”工作的指示精神,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听取了专项组办公室第一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审议了《林芝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人员组成名单》《林芝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工作规则》《林芝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2022年度工作方案》等。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西藏工作,总书记先后亲自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对西藏作出了“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典范”重要指示。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定位,把“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放在首位,充分彰显了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定位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用情用心用力将模范区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体现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绝对忠诚。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1145”模范区创建思路,在承接好自治区模范区创建“四大工程”“六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思想引领、增强文化认同、扩大社会参与,聚焦目标实现,全面落实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工作举措,力争到2025年,将林芝市建成自治区模范市,全市100%的县(区)建成自治区模范县(区)和国家示范县(区),100%的民族乡建成自治区模范乡,100%的街道社区建成自治区模范单位,100%的市直属学校建成市级以上模范学校,8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建成本级模范单位,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区前列。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力同心、齐心协力,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执行力、提升工作协同度,共同推动模范区创建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设主会场,各县(区)设分会场。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市专项组办公室、市民宗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主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