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王某同志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已收悉,现将该同志党风廉政情况回复如下。经综合研判,建议对该同志暂缓使用。”
日前,林芝市纪委监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是市纪委监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个缩影。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推行“五室会审”廉政意见回复机制,为构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把好第一道关口。
“‘五室会审’是指我们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在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信访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联合对被征求意见对象的廉政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有无违纪违法问题,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在影响期,是否有问题线索或案件在查等情况,通过集体审查,综合分析研判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不持异议、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建议。”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
市纪委监委对来函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形成工作数据库。及时组织“五室会审”进行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形成初步审查报告。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管领导审定,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同时,尽量做到在最短时间内核清问题,既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也坚决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对于提出“暂缓使用”建议的,还会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进一步核实,对“不影响使用”的同志,及时反馈至市委组织部。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用好党纪国法,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做到‘不持异议’有底气,‘不宜或暂缓’有依据,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特别是违反纪律跑风漏气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注重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情”精准“画像”。截止目前,共督促完成全市47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63份,对790人进行了党风廉政情况审查,对其中24人提出了否定或暂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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