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林芝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业务协同工作机制》。
机制优化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出“部门协同、一次办成”共享机制,着力解决办事群众“多头跑”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消防审验流程、推行消防业务协同,明确协同事项、工作标准,工作职责、业务程序等。
机制中明确了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验收备案(按比例抽查确定为检查对象的)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业务协同事项及服务对象为公共聚集场所。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按照业务窗口、技术标准、信息共享三个协同要求,逐步实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部门通、业务通、数据通、证照通、用户通”,真正做到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标志着全区首个市级“消防+住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部门协同”机制正式运行,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多部门跑”、“标准不一”等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检查、一次性整改、一次性办理”,大大缩短审批时限,降低企业负担,放管服水平再上新台阶,稳经济举措落地见效。
下一步,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优化审批监管各项功能,加快实现“用户互认”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审批效率,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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