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4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各相关单位:
2024年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遵守法律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恪守诚信经营
1.粮、油、食盐、肉、禽、蛋、菜、奶、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借节假日期间,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
林芝市2024年冬游西藏“稳市场促旅游惠民生”活动参与商家在节日期间要主动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稳价保质,营造节日祥和消费氛围。
2.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执行门票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和相关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3.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畅通价格投诉举报等维权渠道,依照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西藏自治区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