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各项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灾害防范应对,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干部李振表示:“目前全区已发生洪涝、山洪等自然灾害209起,我们运用转移安置、道路抢通、抢险救援、积水抽排等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坚决果断转移受灾影响群众。目前,已转移群众1187人次,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稳定。”
7月份以来,全区国省干线发生断通167次,造成交通中断799小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迅速高效部署力量抢险保通,投入保通人员2143人次、机械916台次,清理堆积物(泥石流、塌方、滑坡)21万立方米、救助车辆6735辆、救助人员1.8万人,实现了公路“随阻随抢、随抢随通、先通后畅”。
当前,全区各地各部门紧绷防汛抗洪救灾这根弦,在灾害隐患排查、应急程序响应、通信体系支撑、综合保障能力、实时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健全保障体系、提升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干部赵玉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突出公共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在建工程、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测预警,落实防汛措施,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严防突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坚决确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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